
刑事案件中存在着对漏罪的评估和判决。累犯则是针对那些被判定需接受有期徒刑或以上刑法程度的犯罪分子而设定的,即在其所受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五年内再次实施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行为。

依据《刑法》的规定,认定的累犯之一是前罪刑满释放或者赦免后,5年内再犯罪。而漏罪是指人民法院宣判后,有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犯罪分子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所以发现漏罪,不构成累犯。

漏罪自身并非能直接导致累犯认定的关键因素。累犯,乃是在先前罪行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被给予赦免之后的一段特定期间再度触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者。

漏罪会影响累犯认定。一般累犯要求前后罪均判有期徒刑以上,后罪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符合条件可能构成累犯。假释期内发现漏罪也如此,漏罪发生时间超五年通常不影响,过短则可能影响,依具体情况判断。

犯罪分子进行犯罪后会公安机关抓获,接着会被法院进行宣判,在监狱服刑后会被释放,罪犯也就得到了自由。但是有一些罪犯在被释放后又被发现了遗漏的犯罪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释放后发现漏罪是否构成累犯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