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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成立需要的条件有什么

2022.12.12 债权债务 16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留置权成立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不按约定期限履行债务;
2、债权人持续不断地占有债务人的动产,留置合法成立后,债权人若丧失对留置动产的持续占有,会导致留置权的丧失;
3、不存在妨碍留置权实现的法定或约定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报告编号:NO.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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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留置权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双方必须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依合同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和债权人占有财产之间存在牵连关系,即债权和标的物的占有取得是基于同一合同关系而发生。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

    顾双浩律师 2018.12.10 1221人看过
  • 留置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依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等等。

    顾双浩律师 2019.08.08 1538人看过
  • 留置权成立的积极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这是留置权发生的基本前提。债权人只有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且债务人在清偿期届满时尚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债权人对其占有的财产才可以行使留置权。

    顾双浩律师 2018.12.05 1300人看过
  • 留置权成立需要具备什么要件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根据规定,留置权成立需要具备以下要件:债权人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人要行使留置权,必须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顾双浩律师 2019.09.02 1415人看过
  • 合同留置权怎么条件下成立

    根据我国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顾双浩律师 2020.10.22 858人看过
  • 留置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

    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是留置权的取得所应具有的事实。这主要有以下几项:1、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3、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

    顾双浩律师 2018.12.07 1637人看过
  • 什么是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时,债权人便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便为留置财产。

    2019.09.02 1376人看过
  • 留置权人如何实现留置权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李姗姗律师 2018.12.03 1326人看过
  • 留置权的丧失有什么后果

    (一)因债权消灭而消灭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混同、抵销、免除等)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二)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在债权人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以替代留置担保,留置权归于消灭。另行提供担保,须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三)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留置权既然是一种民事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该权利,也可以放弃该项权利,留置权人弃权,表现为将该留置物交付给债务人。(四)因丧失占有而消灭债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和存续的前提条件。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留置权即归于消灭。当留置权人对留置物的占有被剥夺时,不能基于留置权请求返还,只能依据侵权的法律规定请求返还留置物。

    何子豪律师 2024.01.04 83人看过

魏天贵

北京国汉律师事务所

魏天贵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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