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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担保和抵押担保区别有什么

2023.11.16 债权债务 303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一、含义不同:
1、留置,指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折价或拍卖、变卖该留置物,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2、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优先效力不同:同一标的物上,留置权抵押权质权。
1、先抵后留,即抵押物被留置。无论抵押权登记与否,也无论留置权人是否知道留置物已存在抵押权的事实,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2、先留后抵,即留置物被抵押。
依抵押权设定人的不同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动产所有人在留置权发生后又以留置物为他人设定抵押权;先发生的留置权优先于后发生的抵押权,不论后设定的抵押权登记与否。
另一种是留置权人以其占有的留置物向善意第三人设定的抵押权,后成立的抵押权优先于留置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报告编号:NO.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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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衍祥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衍祥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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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请问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自己百度
  • 留置权与抵押权和质押权到底怎么区分,有啥区别
    您好,1、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2、具体实行不同,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实行抵押权和质押权,而留置权的实行还得经过一定的程序。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把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标的,作为债权覆行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处分该财产,并因处分所得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3、质押权是指的以担保债权的覆行为目的,而由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交付的物或者权利,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标的物,并以处分标的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提供质押物的人叫作质押人,债权人叫做质押权人;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1)标的物不完全相同,一般来说抵押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质押权的标的物是动产或者权利;(2)本质的不一样,抵押权上抵押人不转移标的物占有,但是质押权不一样,质押权必须转移标的物占有。您可以和我们进一步详谈,我们会给您实质性的建议。,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若后续还有不明白的,可在下方进一步对我进行追加咨询。
  • 保证,抵押,担保,留置,定金五种担保方式之间,担保权利的实现能阐释一下做出比较吗?
    你好,可以过来面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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