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利息以诈骗本金计算。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3、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个人集资诈骗20万元以上,单位在50万元以上的,便可认定为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在100万元以上,单位在250万元以上的,则可认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信用卡诈骗行为认定有以下几点:(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2千元至4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全部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务的目的。
第一,看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比如说携款逃跑或者将资金用于非法的行为、挥霍,这样的话就认定为其主观上存在的故意;第二,看客观上是否实施了隐瞒真相或者欺骗的行为,同时,需要是被害人自愿的交出一些财物。
要想正确认定诈骗罪,需要对该罪犯罪构成要件进行理解,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二)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三)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四)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诈骗罪的认定从以下的几方面去说:看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比如说携款逃跑或者将资金用于非法的行为、挥霍,这样的话就认定为他主观上存在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