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建议咨询民政局,如有疑问可以电话联系我,帮你分析解答
国内一方需要准备: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一方是外国人的应当准备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一般国籍身份证明与户口本和居留证即可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第一次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后,原告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同时,法律还规定了例外情形,就是当原告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不受六个月的时间限制。
此外,还需说明,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如有双方分居满一年的情况,原告再次起诉离婚,则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具体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