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劳务尾款索要遇阻
原告刘某与一家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签订了幕墙劳务分包合同,负责
江苏某市疾控中心2楼的石材、铝板、玻璃幕墙及预埋件施工。双方约定采用固定单价,完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并扣留5%作为质保金。
施工过程中,原告因客观情况中途短暂离场,委托其父亲刘某勇现场持续管理直至工程整体竣工。然而,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却拒不配合正式结算。发包方以原告中途退场、后续工程由其自行施工且已全额垫付工人工资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劳务费。
原告初次起诉主张欠付劳务费34万余元,被告全程抗辩原告未完成全部施工、双方无结算、垫付工资应当全额抵扣。双方在工程量、已付款金额方面存在巨大争议,案件事实复杂,证据分散。
二、受托办案:理清核心争议
李云峰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全面的阅卷和证据梳理工作。他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总包单位的工程量统计表、发包方法定代表人的微信聊天记录等大量证据。通过对这些证据的深入分析,李云峰律师归纳出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一是劳务分包关系的合法性及施工范围的认定;二是原告中途退场是否意味着
合同终止;三是被告已付款项的有效性及抵扣范围。
三、核心代理观点呈现
(一)锁定劳务分包关系,固定施工依据
李云峰律师梳理书面劳务分包合同,明确了各幕墙、预埋件的固定计价标准。同时,调取了总包单位盖章的工程量统计表以及发包方法定代表人主动发送的面积核对微信记录,以此直接证明案涉全部幕墙工程量由原告班组完成,为后续的结算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反驳“退场即终止施工”抗辩
李律师调取了发包方法定代表人与原告父亲刘某勇长期沟通施工、整改、面积核对的完整微信聊天记录,并结合
证人证言,证实原告离场仅为临时安排,委托父亲全程现场管理直至竣工,合同并未终止,全部劳务成果应归属于原告。
(三)区分有效已付款,剔除无关支出
针对被告提交的大量工资收条、代发流水、转账凭证,李云峰律师逐笔进行分类质证。他严格区分1号楼无关工人工资、私人借款、后期维修费用等,对无对应施工范围、无原告确认的款项不予认可,精准核减了不合理的抵扣金额。
(四)完善证据链,应对二审新证据
一审时,李云峰律师全面提交了合同、工程量单、微信沟通记录、施工凭证等证据。二审中,被告大量补充付款证据,李律师则逐项进行质证拆分,仔细区分案涉2楼真实代付工资与无关款项,厘清了合法已付款范围,大幅降低了被告抵扣主张的金额。
(五)规范诉请,主张逾期利息
依据合同质保金约定,李云峰律师按结算总价扣除5%质保金计算应付尾款,并同步主张自起诉之日起LPR标准利息,全部诉求符合
建设工程劳务纠纷裁判规则。
四、办案推进与结果
一审阶段,
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原告完成了全部约定的幕墙、预埋件施工,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核算总劳务费165万元,扣除5%质保金后应付156万元。扣除双方一审确认的已付款125万元,判令被告支付劳务费31万元及起诉之日起LPR利息,案件受理费按双方责任分担。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在二审中提交了大量新付款凭证试图全额抵扣欠款。法院采纳了李云峰律师的代理质证意见,仅认可合法有效的代付工资,重新调整已付款总额。最终判令被告仍需支付劳务费214536.2元及对应利息,驳回被告全部上诉核心主张,二审
诉讼费主要由被告承担。
五、案件价值升华
此案的胜诉不仅为原告挽回了经济损失,保障了劳务班组的合法权益,也为建设工程劳务纠纷领域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范例。在当前的建筑市场环境下,劳务班组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此类案件的妥善处理有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设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这也体现了司法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六、主办律师简介
李云峰律师,法律硕士学历,执业于江苏南昆仑
律师事务所,是资深综合性民商事诉讼律师。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一线办案实战经验,业务广泛覆盖民商事、公司
股权、建设工程、
交通事故、房产交易、婚姻家事等各类疑难财产纠纷,深谙一二审全流程裁判思路。在
公司法及股权类纠纷、复杂商事
合同纠纷、婚姻家事领域均有出色表现,擅长从繁杂的证据中理清脉络,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解决方案。执业以来,他秉持严谨务实的执业理念,全方位守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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