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我国的所有律师事务所并不会下达的开庭通告的,只有在当事人委托律所的情况下、而且在法院时确定收取法院法律文件(传票、开庭通告)是委托律所、律师的情况下,最多就是代为法院签收法律文书(传票、开庭通告)后,转达给自己的委托人了。
法律文书(传票、开庭通告)具有法院带有国徽的公章才是真实有效的。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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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键律师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石家庄执业8年
擅长: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
律师简介
李键键律师,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于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民商事领域,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石家庄市广播882第一房产节目特邀嘉宾。具有娴熟的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能力,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每年处理各类案件百余起,接待法律咨询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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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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