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犯罪案件常常有着复杂的案情与严格的法律规定,这让许多当事人和家属陷入困境,不知所措。
广东立知
律师事务所的栗振兴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律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还拥有独特的“
公诉思维+刑辩实务”双视角辩护体系。在多起走私案件里,他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扭转不利局面,带来重获自由的契机。接下来,为您深度复盘栗振兴律师成功办理的两起走私案件。
澳门水客“蚂蚁搬家”走私雪茄案
当事人因涉嫌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雪茄)被
刑事拘留,关押在
中山市第一看守所,此时案件正处于公安侦查黄金37天的关键阶段。由于案情尚不清晰,当事人家属心急如焚,委托栗振兴律师处理此案。
本案存在两个主要争议焦点。一是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二是若构成犯罪,当事人能否被认定为从犯。
栗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开启紧急辩护程序。在当事人被抓的次日,他就前往看守所会见,全面了解案件事实、涉案雪茄的数量和货值、当事人在走私链条中的角色以及侦查讯问情况,并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初步的法律研判。
栗律师清楚,走私案件侦查节奏快、证据固定早,黄金37天是辩护的关键窗口期。为了抢占先机,他制定了一系列专业的代理策略。每周至少会见一次当事人,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在37天侦查期内还对当事人进行系统的口供辅导与合规指导,保证当事人能准确陈述案件事实,避免因表述不当或认知偏差造成不利记录,确保其供述与辩解客观准确。同时,他主动与办案民警及承办检察官保持高效沟通,先后提交多份专业辩护意见,从案件定性、证据标准、当事人地位作用及社会危险性等核心问题入手,充分加以说理。当然,栗律师的沟通绝非盲目为之,而是建立在对法律精准把握和对案件深入分析的基础上。
最终,检察机关审查后采纳了栗律师不批准
逮捕的辩护意见,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当事人在被
羁押第37天成功
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与家人团聚。这一结果不仅让当事人及其家属重燃希望,也证明了栗律师辩护策略的有效性。从法律效果来讲,避免了当事人被错误羁押,保障了其合法权益;从社会效果来看,化解了当事人家庭的焦虑,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人性。
广州南沙口岸走私文物案
当事人因涉嫌
走私文物罪,被广州市南沙海关缉私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羁押于广州市
南沙区看守所,案件处于公安侦查关键阶段。案发后,家属第一时间委托了栗振兴律师。
本案的争议核心在于,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当事人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涉案文物品级认定、当事人的主观明知程度、在案件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具备
自首坦白情节等。
栗律师介入后,第一时间前往南沙区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不仅全面核实案件事实、涉案文物情况及侦查讯问细节,还针对案件核心事实与当事人进行专业的口供沟通和合规指导。
了解完案件情况后,栗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精准的辩护策略。鉴于走私文物案件证据时效性强、侦查节奏快,他迅速掌握案件第一手信息,准确预判侦查方向与取证重点,为后续辩护策略的制定赢得主动。通过系统的口供合规指导,一方面让当事人清晰准确地陈述案件事实;另一方面引导当事人主动说明涉案背景与主观认知情况,为论证其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有限奠定事实基础。精准梳理证据脉络,多角度分析案件,找出证据漏洞与争议点,撰写专业的取保候审
法律意见书,围绕当事人社会危险性低、取保不影响侦查等要点充分说理。从接受委托到取保成功,全程与办案机关保持高效沟通,及时跟进案件进展,主动补充相关材料。
最终,公安机关审查后采纳了栗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当事人走出南沙区看守所,为后续案件的处理营造了有利局面,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律程序的严谨公正。
从栗振兴律师成功办理的这两起走私案件中,我们能获得不少实务启示。处理走私类案件时,律师要在黄金侦查期快速介入,及时掌握案件全貌并制定辩护策略。对案件进行精准定性分析,确定辩护方向,比如明确是否构成犯罪、能否认定从犯等。同时要重视对当事人进行口供合规辅导,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与办案机关沟通时,应围绕案件关键问题充分说理,以理服人。而对于当事人及其家属而言,一旦遭遇走私犯罪指控,要尽早委托专业刑辩律师,在侦查初期抓住机会,积极配合律师工作,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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