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法律要点的准确把握和运用至关重要。今天,我们通过两起由李双全律师代理的案件,来看看律师是如何运用相关
法律知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的。
组织考试作弊罪案中的主从犯与
自首认定
在组织考试作弊罪案件中,当事人S先生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立案侦查。
公诉机关最初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范畴,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这里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知识点:主从犯的认定和自首情节的认定。
主从犯的认定,简单来说,就是在
共同犯罪中,判断各个
犯罪嫌疑人所起的作用大小。起主要作用的就是主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就是从犯。根据
刑法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自首情节的认定,是指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李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读卷宗发现,S先生虽参与了部分环节,但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并非起主要作用,且案发后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律师坚持作罪轻辩护。他提出S先生系受他人指使、安排,仅起到了次要和辅助作用,应当依法认定为从犯;同时,S先生到案具有主动性和自愿性,且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全部犯罪事实,应当依法认定为自首。
为了能让司法机关认可这些观点,李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深入沟通,提交了详尽的
法律意见书,反复强调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以及其投案行为的主动性。他据理力争,主张即便本案构成犯罪,也不应简单套用“情节严重”的升格条款,或者即便认定情节严重,也应当充分考虑从犯、自首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突破法定刑幅度进行量刑。
最终,
法院采纳了李律师的大部分辩护意见。判决书认定S先生系从犯且系自首,鉴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判决结果是S先生被判处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
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相较于法定刑期“三年以上”,实现了大幅度的减轻处罚。
未成年人
盗窃案中的法定从轻情节运用
在未成年人盗窃案件中,被告人X某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以租住客房为掩护,多次窃取店内电脑硬件设备并销赃。经价格认定,涉案财物总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公诉机关以
盗窃罪向辖区审判机关提起公诉,并提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这里涉及到的法律要点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定从轻情节。
未成年人犯罪时,由于其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法律会给予一定的特殊保护。比如,未成年人犯罪、坦白认罪、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赔获谅解等情节,都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依据。
李双全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安抚未成年人紧张情绪,细致讲解盗窃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真诚悔罪,稳定认罪认罚态度。同时,他主动对接当事人家属,梳理全部涉案损失金额,制定全额赔偿方案,陪同家属分批向三名被害人支付赔偿款项,主动沟通道歉,顺利取得全部被害人书面谅解材料。
在阅卷阶段,李律师完整核对卷宗内全部证据,梳理出当事人系未成年人、坦白认罪、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赔获谅解四大法定从轻情节,整理书面辩护意见提交公诉机关,提前沟通量刑意见。庭审过程中,他精准引用刑法未成年人犯罪、坦白认罪认罚相关法条,结合未成年人可塑性强、偶发犯罪、家庭具备监护条件等情节,向法庭阐明从轻处罚的法理与情理依据。
最终,审判机关充分采纳李双全律师全部辩护观点,认定X某构成盗窃罪,但综合其多重从轻情节,最终判决X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羁押期限与前期拘留
逮捕时间折抵,刑期计算至当年八月下旬。司法机关同步启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相关流程,最大限度降低案件对当事人学业、未来发展的影响。
李双全律师是
北京市安博(
哈尔滨)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是国家三级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他拥有4年一线公安刑侦、治安案件实战工作经验,深耕
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数百起刑事案件,大量案件实现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部分无罪、
缓刑、大幅降档处罚。如果你在刑事方面有法律需求,不妨考虑一下这位专业又负责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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