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当事人的车被撞了之后,对方被认定为全责的,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赔偿其
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
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
平均工资计算。
- 法律依据
-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有给付。
-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人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 (五)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扶养五年。
-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报告编号:NO.20240517*****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根据2023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以下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4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6元。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01元。
-
根据2023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以下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4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6元。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01元。
-
根据2023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以下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4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6元。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01元。
-
根据2023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以下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4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6元。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01元。
-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1、医疗费;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4、护理费;5、残疾赔偿金;6、残疾用具费;7、丧葬费;8、死亡补偿费;9、被扶养人生活费;10、交通费;11、住宿费。
-
根据2023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以下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4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6元。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01元。
-
根据2023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以下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4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6元。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01元。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根据2023年辽宁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得出以下数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42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6元。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