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为醉酒驾车。而醉酒驾驶经营性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十年内禁止驾驶,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的酒精浓度标准是: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行为人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按照规定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1.醉酒驾驶机动车适用于《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处拘役,并处罚金。2.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等。
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是: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按照规定会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车。醉酒驾驶经营性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十年内禁止驾驶,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其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受到的惩罚包括: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醉驾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