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才会构成累犯。所以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会构成累犯,管制刑期是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两种形式。那么什么条件下才能判定为特殊累犯呢?特殊累犯相对于一般累犯有什么特别之处呢?特殊累犯在判处又能否形成拘役管制刑罚呢?华律网小编为你解答。特别累犯的含义:特别累犯指的是构成刑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

打架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累犯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大,按法律应从重处罚,且不得缓刑和假释。司法实践通常不对其用管制,会选较重刑种和刑期。

从重处罚,必须根据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其刑罚,不是一律判处法定最高刑。法律咨询:您好,累犯能否适用缓刑?律师解答: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我国刑法第74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该规定实际上是从另一个角度

关于累犯,其实是可以判拘役的哦!当然啦,这可是加重的罪行,不过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累犯就不能判拘役呢。那样的话,拘役的量刑标准就得看具体案子的严重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