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依据司法解释及法律规定,包括数量标准(一般滥伐林木十至二十立方米等应立案,各地可确定本地标准)和特殊情形(如首要分子等即使数量未达标准也立案),司法实践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认定。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滥伐十至二十立方米以上的;滥伐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以上的。有上述情节,经当事人报案后,应予以立案调查。关于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关于最新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依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确定,包括数量标准(十立方米至二十立方米以上或幼树五百株至一千株以上,各地可确定本地标准)和特殊情形,权属有争议砍伐的,争议解决前一般不以该罪论处。

滥伐林木罪立案标准分数量和特殊情形。数量上滥伐10-20立方米或幼树500-1000株以上达到标准。特殊情形下,未按规定采伐达到数量标准也应立案,且不同地区可在法定范围内确定本地立案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