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权债务 > 连带之债和按份之债的区别有什么

连带之债和按份之债的区别有什么

2023.10.10 债权债务 306人浏览举报
解析
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
2、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连带之债,每一个债务人对债务均附有全部清偿的义务,债权人有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履行全部义务的权利。
3、按份之债的标的为可分,连带之债的标的为一个整体,不可分。
4、就某一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发生的事项,对于其他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不差产生影响;而连带债务因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各付而消灭,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不再承担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七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报告编号:NO.2023101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王衍祥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衍祥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 10481

    精选解答
  • 6509590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的区别
    华律网小编[案情]王某、李某和赵某三人共同出资办理了一家食品店。三人约定,王某出资1万元、李某以自己的2间铺面房、赵某以自己的2台冰柜分别作为出资。盈利后三人按照3:4:
  •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相同点是一方当事人均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点1.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都属于按份之债;而按份之债只能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发生。2.按份之债的主体仅在自己的份额内享...
  • 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的区别
    [案情]王某、李某和赵某三人共同出资办理了一家食品店。三人约定,王某出资1万元、李某以自己的2间铺面房、赵某以自己的2台冰柜分别作为出资。盈利后三人按照3:4:3的比例分配,债务也按该比例承担。后该合伙欠了张某4万元的货款,张某先后分别找到王某、李某和赵某索要欠款,王某以自己没有钱拒绝偿还;赵某仅答应按照三人原来的约定偿还属于自己的比例1.2万元;李某出国探...
  • 连带之债与按份之债的区别
    [案情]王某、李某和赵某三人共同出资办理了一家食品店。三人约定,王某出资1万元、李某以自己的2间铺面房、赵某以自己的2台冰柜分别作为出资。盈利后三人按照3:4:3的比例分配,债务也按该比例承担。后该合伙欠了张某4万元的货款,张某先后分别找到王某、李某和赵某索要欠款,王某以自己没有钱拒绝偿还;赵某仅答应按照三人原来的约定偿还属于自己的比例1.2万元;李某出国探...
  •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有哪些区别
    实践中我们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的形式称之为按份之债;把两个或两个以上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形式称之为连带之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那么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是什么?今天,华律网小编将为大家带来详细的解答,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