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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吗

2021.09.17 行政诉讼 136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劳动争议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的范围有: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报告编号:NO.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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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政律师 2020.07.21 1218人看过

孙政

河北梁雪冬律师事务所

孙政律师,专职律师擅长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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