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受到侵犯,或者是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诉讼时效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保证期间由债权人与保证人协商约定,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担保人超过诉讼时效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担保人的期限没有约定的,其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需要根据担保的种类进行确定。担保是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种类不同,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对于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日是在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之日起算三年。但是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仅起诉或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过了保证期间,则连带责任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担保特点:(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
需要看双方保证范围。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主债务期满之日起6个月的保证期间,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