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连带责任保证可独立追责担保人。它是指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都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方式。简单来说,如果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未能按约定偿还债务,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催讨,也可以向保证人提出索赔,保证人无先诉抗辩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债......大家一起来和华律网小编来了解下。

保证合同可单独起诉。它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担责的合同。满足起诉条件即可单独起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起诉情形不同,这让债权人能灵活维权保障债权。

债权人可直接起诉保证人,理由如下:首先,保证债权与主债权并非同一诉求,故此举并不违背“一事不再理”原则;无论一般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担保,其初衷均为确保债权人未来能得到充分赔偿。

债权债务关系中一般会有保证人进行担保,而保证人责任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单独就连带责任起诉。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