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债权转让的特征有以下几点:1、债权转让具有非要式性,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2、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权转让的效力有: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债权人退出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新的债务人,债务人需要对受让人履行债务。债权人转让其债权的,需要通知债务人。
这主要体现在:1、债权由让与人移转给受让人。2、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给受让人。3、让与人向受让人移转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转移。5、让与人一般不得将已让与的债权重复让与。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转让生效的情形具体如下:1、债权转让协议依法成立并生效;2、债权依法可以转让;3、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其不发生效力;4、债权人依法享有债权。
1、对内效力是债权转让在转让双方即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1)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2)从权利也随之转移;(3)转让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2、对外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所具有的法律效力。
可转让的债权有: 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 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双方签字认可。
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1、债权性质不得转让;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有效存在的合同债权可以进行转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