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务人破产涉及到保证人的债务清偿的。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满足以下条件的债权是可以申报的: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担保债权能申报破产债权。只要满足下列条件的债务就可以申报破产债权:1、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2、是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3、是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4、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5、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1、超过债权申报期限,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3、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1、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2、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3、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4、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将丧失《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所有程序性权利,包括参加债权人会议权利、表决权、异议权、接受分配财产权利等。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
1.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2.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此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