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1款规定了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五类情形: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等。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等。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被许可人未延续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撤销、撤回的。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等。
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撤销行政许可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撤销行政许可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撤销行政许可是行政处罚,在行政许可中,既有关于撤销的规定,也有关于撤回的规定。2、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
1、撤销行政许可是行政处罚,在行政许可中,既有关于撤销的规定,也有关于撤回的规定。2、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被许可人单方或双方有过错的情形。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有过错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以贿赂、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应当撤销。3、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形: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