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消费者都拥有自主决定购买何种商品以及接受何种服务的基本权益。如果KTV以"谢绝自带酒水"为理由,实质上是在变相地强迫消费者必须从他们那里购买酒水,这无疑是对消费者自由意志的一种限制,也是一种涉嫌强行交易的侵权行为。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KTV那个“谢绝自带酒水”就是个霸王条款啊!他们其实是做唱歌生意的,那个超市也是为了咱们消费者方便才开的。不过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说法,我们消费者有权自己挑选想要的东西,所以KTV那个“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其实就是在强迫我们买他们那儿的酒水,剥夺了我们的消费自由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的权益内容广泛,其中就包含了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力,具体涵盖了从决定选择哪位经营者为其提供商品和服务,再到商品种类乃至服务形式等多个方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经营者不得通过制定格式条款、发布通知、进行说明以及张贴店堂告示等方式,来排除或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轻或免除自身应承担的责任,甚至加重消费者的负担和责任,这些都构成了对消费者的不公正待遇和不合理规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关于KTV禁止携带酒水是否构成违法行为的问题,专家指出:KTV的经营范围主要是提供唱歌、跳舞等娱乐服务,而附属开设的超市则是为了便于消费者购物所额外提供的相关便利设施之一。具体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