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看守所放人一般只会提前一天通知被看守人,而没有通知家属的义务。不过家属可以通过主动咨询或者根据判决书等有效法律文书的规定,推算出看守所放人的时间。
行政拘留的话按照规定随时可见,但有的地方不允许见的。刑事拘留的话需要等到判决生效以后才可以见家属。在刑事拘留的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前去会见。
能见,但要经办案机关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在羁押期间,家属经批准可以去看守所会见。但是实践中,如果是涉嫌犯罪被羁押还未判刑,一般不会批准家属会见。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从看守所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的变更,只是对其暂时解除羁押措施,并不免除后续的审判程序,对于看守所取保候审后是否还会判刑仍要取决于法院的审判。
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这个依据地方不同可能会通知,也有可能不会。但一定会给本人一张释放通知书。未成年人一定通知。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看守所探视规定如下:《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
看守所探视规定如下:《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