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判罚因具体案情而异,主犯和从犯的判罚也存在差异。一般来说,主犯会根据其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来定罪处罚,而从犯则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无法直接回答开设赌场主犯一年时从犯判多少的问题。
主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主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依据刑法的规定,开设赌博罪的主犯一般是指在开设赌博犯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或者组织作用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开设赌博罪的从犯一般是指在开设赌博犯罪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其中,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开设赌场是指开设以行为人为中心,在其支配下供他人赌博的场所的行为。这里开设的赌场,包括临时性的赌场,长期性的赌场,也包括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的且主要客源为我国公民的赌场。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主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是指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行为。1、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2、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