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2022.07.25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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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开设赌场的,成立开设赌场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法律依据
- 《刑法》
-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一、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报告编号:NO.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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