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权益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劳动法争议中的举证责任倒置。侵权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依据民法理论,一般侵权案件的构成要件有四项,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过错。
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于下列情形:(1) 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2) 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环境污染致损害的侵权诉讼;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 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4) 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
举证责任倒置构成要件有发生在法律直接规定的八种侵权案件中;侵权人举证证明的是其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不举证、举证的结果,证明不了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无过错或者第三人无过错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构成要件是:一般发生在侵权案件中;发生在法律直接规定的八种侵权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侵权人举证证明的是其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
医疗过错是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被告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