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国外的中国人要怎样办理涉外离婚手续
2019.01.08
涉外法律
134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一、一方为华侨(指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双方均为华侨 夫妻双方均为华侨,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如果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申请离婚时,双方又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三、一方为出国人员(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一方为出国人员,另一方为居住在国内的中国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内的中国公民须提供身份证和户口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出国人员应提供护照、离婚协议书及结婚证。当事人双方如有争议,可以向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双方均为出国人员
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现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双方须共同到原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申请离婚登记。居住国不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并允许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可以在居住国办理离婚或回国内办理离婚。双方有争议的,可以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
夫妻双方一方为中国公民,另一方为外国人,要求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双方自愿还是一方要求离婚,都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法律依据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
报告编号:NO.2019010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男女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在中国驻当地国大使馆登记结婚。申请登记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大使馆,自愿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材料:男女双方如实逐项填写的“公证认证申请表”。
-
双方居住在国外提起离婚起诉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向其定居国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若其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且当事人向我国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可以由双方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赵彪律师
2023.03.08
165人看过
-
中国人可以在国外领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聂慧娟律师
2020.10.31
10597人看过
-
中国人在国外犯罪中国有管辖权。《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追究。
-
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是国内民众,彼此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置达成协议的,须一起到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婚注册机关申请离婚注册等。
-
根据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的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顾斌律师
2019.01.07
1111人看过
-
居住在县城的孩子抚养费标准:不直接抚养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不直接抚养方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如果子女有特殊情况需要额外费用的,可以适当提高上述支付比例。
赵彪律师
2023.03.03
676人看过
-
满足条件就可以。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
涉外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袁超律师
2019.01.12
129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