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 并不得少于3 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查,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管理资料应完整。(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工程实施的质量控制应检查下列内容: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存在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时,还应检查设计变更记录和工程洽商记录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随工检查)验收记录。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单位工程需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分部工程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等进行划分;检验批可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划分: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数量级划分说明地基与基础。地基:素土、灰土地基。每个夯实层为一检验批,共划分两个检验批。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2、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等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时,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作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作灌水试验等。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四)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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