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数额是有差别的。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赔偿项目有: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1、建筑工地意外死亡属于工伤,建筑公司应该进行赔偿。其直系亲属按照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建筑工地意外死亡属于工伤,建筑公司应该进行赔偿。其直系亲属按照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建筑工地意外死亡属于工伤,建筑公司应该进行赔偿。其直系亲属按照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二)职工必须有受到人身损害事实;(三)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事故。
如果是工人在上班时受伤的属于工伤,应当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请求工伤赔偿。如果骨折影响劳动能力的,还可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不是工人在工地受伤的,如果建筑工地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工地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管理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受伤,农民工可以和建筑商协商赔偿事宜,主张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农民工伤残的,同时可以主张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建筑工地失火怎样定性同,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主要依据失火的原因、失火造成的损失等因素。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报案打110。由派出所做笔录备案,如涉及到工伤则要到劳动保障局去申请。劳动局或者工会,他们是专管农民工工伤,福利和工资的。有劳动合同的,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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