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程建筑 > 建筑工程中转包和违法分包有哪些情形

建筑工程中转包和违法分包有哪些情形

2023.12.19 工程建筑 1280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有些中标企业擅自转包。有的中小型企业为了谋取利润,在没有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或者是通过关系,将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的、本身就没有多大利润的项目,转包给他人,自己按一定的比例提成,净得一些利润;至于施工成本、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一些问题,原中标人一概不理。这种行为势必使二手承包商在工程成本中获取利润,导致工程偷工减料、粗糙劣质。

2、中标的项目经理私下转包或转包后再次转包。这些项目经理大都是乱挂靠企业的。他们在挂靠时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期间,就已经交了部分挂靠费用,若中标后,还将按中标价4-8%比例提成;而挂靠中标的项目经理自己想得些纯利润就转手给他人承建。这种转包行为比企业转包更具有隐藏性,人们往往注意建筑企业是否变化而不注意项目经理的更换,所以有的工程能被项目经理转包二三个人,而招标人却全然不知详情。

3、不按规定履行转包、分包手续。有的中标企业和项目经理因与地方群众有着十分尖锐的矛盾,短时间内实在无法协调解决好,或者施工条件突然发生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必须要转包的工程以及招标时充许分包的工程,私自决定给他人施工;不让原招标人审查承接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资质,不到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转包或分包手续,更谈不上报建管部门备案了。

4、有些施工企业将中标工程视为直接分包的自留地。有的中标企业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私自将主体和关键性工作转包于他人施工,从中牟取利润。在工程招标时,中标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就已经载明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工程的主体与关键性工作不转包和非法分包,而中标企业私自转包于他人,不论其转包于谁,其资质如何,都是错误的。某二级建筑公司在一教工宿舍楼工程施工招标中中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私下立即与三个公司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与一个三级建筑公司签订了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与一个水电公司签订了水电工程施工合同、还与一个装璜公司签订了装璜施工合同。而自己没有一个项目经理参与施工,充当了皮包公司的角色。在施工过程中,双方配合不好相互攻击揭短,施工进程不一,延误了工期,暴露了很多问题。
法律依据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规定》
(二十)按照《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凡承包单位在承接工程后,对该工程不派出项目管理班子,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义务,无论是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给他人,还是以分包的名义将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他人的,均属违法的转包行为。
《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报告编号:NO.20231219*****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建筑工程中转包和违法分包都有什么情形

    建筑工程中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形如下: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在总承包合同中也没有约定的分包;3、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等。

    张保明律师 2022.10.25 119人看过
  • 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如何区分

    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者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者将工程分包后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张保明律师 2019.03.06 2199人看过
  • 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分具体有哪些

    转包是指建筑工程的(总)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违法分包是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者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

    张保明律师 2019.01.02 1266人看过
  • 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分是什么

    转包是建筑工程的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将其承包的工程变更合同主体或虽不变更合同主体,但以包代管,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违法分包是建筑工程总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和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将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分包人,或将工程分包后不参加现场管理的行为。

    张保明律师 2019.01.11 1724人看过
  • 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形有哪些

    转包的情形有: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违法分包的情形有: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

    张保明律师 2023.10.23 191人看过
  • 建筑工程转包是违法吗

    建筑工程转包不违法。合法转包工程,也叫工程转包,违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张保明律师 2021.05.25 1761人看过
  • 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有何不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中的转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实际上成为该建设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为。

    刘丽律师 2019.08.22 1076人看过
  • 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形有什么

    转包的情形有:将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违法分包的情形有: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单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

    张保明律师 2023.12.21 72人看过
  • 建筑工程违法分包怎么处罚

    建筑工程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张保明律师 2021.04.25 1362人看过

周凡力

四川和奇律师事务所

周凡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5

    精选解答
  • 23328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建筑工程中转包和违法分包都有哪些情形
    建筑工程中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形如下,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在总承包合同中也没有约定的分包。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华律网整理了一些与建筑工程中转包和违法分包都有哪些情形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如何区分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分建筑工程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为法律、法规所禁止,但在实际中又普遍存在。新《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总包企业的总量减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竞争无序的状态,但不可回避的是,转包和违法分包的
  • 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怎么区分
    【建筑工程转包】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如何区分建筑工程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为法律、法规所禁止,但在实际中又普遍存在。新《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总包企业的总量减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竞争无序的状态,但不可回避的是,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可
  • 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分是什么
    建筑工程转包与违法分包的区分建筑工程的转包和违法分包为法律、法规所禁止,但在实际中又普遍存在。新《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总包企业的总量减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竞争无序的状态,但不可回避的是,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可能性也加大了。因此
  •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如何办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单位需要与承包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如何办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工程违法分包转包中,劳动关系认定问题。
    您好 情况再具描 述一下,您现在描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确切建议!谢谢!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 建筑工程转包分包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发包和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违法分包中工伤案件的处理
    构成工伤,先申请工伤鉴定,然后要求工伤保险赔偿、误工费、医疗费等,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可以及时有效的维护您的权益
  • 违法转包分包的工伤认定
    1、通过申请由前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劳动者与前用工单位之间虽然不成立劳动关系,但根据人社部2013年第34号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和最高法院2014年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一款第四、五项规定,前用工单位对因工伤亡的劳动者是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 2、直接起诉由包工头与前用工单位共同赔偿 由前用工单位向因工伤亡的劳动者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是在劳动者一方向劳动主管部门提出这一申请的情况下而作出的。那么,劳动者一方是否可以不经这一程序,而以人身损害为诉因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包工头与前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呢? 这里实际上涉及如何看待劳动者与包工头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也即究竟属于无效劳动关系还是民事雇佣关系?以及基于该两法律关系的请求权是否属于竞合?
  • 促成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工程居间协议合法吗?
    不合法啊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