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程建筑 > 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是怎样的

2023.01.11 工程建筑 464人浏览举报
解析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所谓建筑工程优先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报告编号:NO.202301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是十八个月内。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承包人可以通过将工程折价、拍卖等方式行使工程款优先权。

    张保明律师 2023.12.20 679人看过
  • 建筑工程优先权的期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优先权的期限是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杨军律师 2020.07.22 4200人看过
  • 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是什么

    建筑工程优先权期限是十八个月内。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承包人可以通过将工程折价、拍卖等方式行使工程款优先权。

    张保明律师 2023.10.16 2937人看过
  • 建筑工程价款行使优先权是如何规定的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张保明律师 2019.01.14 1586人看过
  • 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是什么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当与其他债权人的抵押权冲突时,应优于意定的抵押权。承包人就工程价款债权对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是法律基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建筑工人权利之需要,在相关利益冲突时作出的一种价值选择。

    张保明律师 2019.01.21 1381人看过
  • 建筑工程优先受偿权可以转让吗

    承包人是不能够将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转让给他人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赋予承包人的,而且仅限于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如果可以将工程优先权与工程价款债权一并同时转让给其他债权人,不符合工程优先权的立法本意。

    张福昊律师 2022.02.25 1891人看过
  • 建筑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期限是多久

    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沈辉律师 2018.11.12 4890人看过
  • 建设工程款优先权行使期限为多久?

    1、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十八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计算。2、如果发包人拒绝付款,承包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债权,对于拍卖所得的款项,承包人有优先求偿权。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张福昊律师 2021.12.29 9230人看过
  • 商标权的优先权期限是多久

    商标权的优先权期限是6个月。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等。

    肖汉律师 2021.04.26 2044人看过

张保明

河北英洛智永律师事务所

张保明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26464

    精选解答
  • 31181666

    阅读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