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履约保证金比例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2、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1、履约保证金比例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2、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主体工程以外允许分包,在总承包合同里面约定可以分包的部分可以分,没有约定的,要取得建设单位的认可才可以分,但不得超过中标合同价的百分之三十。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建筑工程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银行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
1、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 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投标。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2、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质。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却又没有交纳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质押合同也是实践性合同,必须以交付为生效条件)。3、履约保证金强调的是保证招标方的利益或投资者的利益。
履约保证金是对合同履行的一种金钱保证,约定履约保证金有利于实现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最新规定有《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585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62条,第8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第118条,《招标投标法》第46条。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又可以在特殊情况下弥补招标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