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首要分子是否适用假释要看是否符合假释的适用条件。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1、法定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属于拘役和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为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同时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在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2、法定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3、法定的刑罚执行时间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
聚众斗殴罪首要分子是否适用假释要看是否符合假释的适用条件。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1、法定的对象: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适用假释。属于拘役和累犯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故意伤害罪除外)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因为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缓同时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在减为无期徒刑后不得减刑、假释。2、法定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3、法定的刑罚执行时间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
聚众斗殴罪中的首要分子主要是指在聚众斗殴犯罪中起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首要分子可以实施聚众斗殴的起意、纠集、组织等多种行为,也可以是仅仅实施其中一种行为。
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首要分子分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刑法第97条规定,“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本文中的首要分子是指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聚众斗殴罪中的首要分子主要是指在聚众斗殴犯罪中起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首要分子可以实施聚众斗殴的起意、纠集、组织等多种行为,也可以是仅仅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对聚众斗殴罪首要分子组织、策划、指挥的具体分析:组织就是通过指使、劝说、命令、唆使、威胁或雇用等方式有目的、有计划的纠集、安排众人聚集起来进行斗殴。对于本罪中的组织作用主要体现在被组织人数达三人以上,否则也不认能认定是组织作用。如果犯罪分子通过提供斗殴所需财物、负责准备运送参与斗殴犯罪分子的交通工具、提供参与斗殴的犯罪工具等也应认定为组织行为。策划是指为聚众斗殴活动出谋划策、进行安排部署、主持制定聚众斗殴的时间、确定地点、执行方案等。策划行为的目的在于左右整个斗殴行为的进程,如果只是某人提出些小建议、意见而不能左右整个斗殴行为的进程的,则不能认定是其策划作用。 指挥是指根据聚众斗殴的计划,指使、命令、分配人员进行斗殴。
聚众斗殴罪中可以没有首要分子。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的犯罪主体包括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只有积极参加者,聚众斗殴的,也构成聚众斗殴罪。
持械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一般不能申请缓刑。因为缓刑适用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持械聚众斗殴的主犯、首要分子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我国《刑法》第74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如果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适用缓刑,就违背了我国刑罚的目的。
一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两个以上,这主要看他们在犯罪集团中所起的是不是组织、指挥和策划的作用。这里所说的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首要分子的行为表现既可以表现为实施其中一种行为,也可能是实施其中几种行为;既可能表现为一种幕后的组织行为,也可能表现为现场的组织行为、指挥行为。当首要分子实行的是现场的组织行为时,首要分子的行为可能表现为组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竞合,此时首要分子的行为性质并非是一种纯粹的组织、策划、指挥作用。首要分子,是指在集团犯罪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