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众斗殴案认定从犯主要看两方面。一是在其中的作用,起次要作用、未起策划组织指挥主要作用易被认定;二是参与程度,参与晚、积极性不高倾向于被认定,不过最终由司法机关结合情况判定。

针对从犯相较于主犯所享有的从宽恤、减轻处罚之判定,所依据的标准乃是犯罪行为所应负的刑事法律责任,而非以主犯判处的判决刑期进行比较。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从犯的认定通常遵循以下几个标准:首先,需要分析从犯在整个共同犯罪行为中的定位和参与度;其次,判断其对具体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及危害结果产生的影响;最后,综合以上因素得出结论。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叫从犯。简单来说,就是那些在大家一起干坏事儿的过程中,扮演了相对不那么重要或者说只是起到帮手作用的人。要想知道一个人到底算不算从犯,那就得看他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处的位置。

主犯单独实施的犯罪事实及其应受的刑罚,不应纳入比较的范畴之内。假设主犯与从犯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随后主犯又独自连续实施了多起盗窃行为,那么从犯应该参照的是主犯与其共同实施盗窃行为应受到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