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关于建筑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期限是多久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项目法人与各分项工程承包商分别签订的某一分项工程的协议。各个承包商分别对项目法人负责。整个工程可以约定由项目法人或其中一个主要承包商管理协调。法律咨询:承包人对建筑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条件有哪些律师回答:1、建设工程可折价、拍卖;2、有合法有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优先权并非单独存在的一类权利,而仅是对某些权利的法律效力的加强,其性质仍未完全脱离其所强化的权利本身的性质。接下来就跟华律网小编来深入学习一下优先权吧。
金融危机有演化为经济危机的趋势。许多企业公司资金吃紧。拖欠工程款现象层出不穷。承包人应当充分利用《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保护自己的利益。承包人在行使优先受偿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根据2002年6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当前社会中,法律规定了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也即是我们通常谈到的优先受偿权。那么,优先受偿权适用情形有哪些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