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担责,依法律规定,见义勇为产生的损失应由侵权人承担,因为见义勇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在遭受损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加害人赔偿或受益人适当补偿。关于见义勇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是否担责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如果看到他人正处于危险之中的话,我们应当见义勇为。但是有的见义勇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损害,这就是好心办坏事了,那么,见义勇为造成受助人损害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结见义勇为中造成重大过失的该如何承担民事责任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有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背景:12月19日,民法典草案提请三审,为鼓励与保护见义勇为行为,草案三审稿新增规定:
生活之中见义勇为的人都很值得大家的推从,但是这也引起不少骗子的一种手段,他们通过别人的良知来换取自己的谋利,像如今的老人摔倒扶不扶这个刻薄的问题就得到很多人关注,也引发很多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错误理解,至此也引发了像小悦悦悲惨事件的发生,所以我
在紧急的情况下,会自发地帮助他人尽量挽回损失,而在实施紧急救济的行为时,救助人有可能会出现人身损害,在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的情形下,造成受助人人身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损害由受助人或者侵权人承担。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