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拘役的情况:(1)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2)对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3)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需要关押坐牢。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判处拘役的条件主要包括: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人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犯罪人不是累犯;犯罪人被判处拘役的刑期一般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此外,拘役通常适用于罪行较轻的刑事案件,如轻微暴力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
拘役是对行为人进行的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方式,是处于管制还有有期徒刑的处罚方式中间的一种刑事处罚,是一种刑法主刑,一般拘役的刑期最短是不可可以少于一个月的,但是最长是不可以超过六个月的,有期型则是限制一段期限的人身自由,一般一年以上。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拘役和管制的区别如下:一、严厉程度不同。管制是相对自由刑,不属于拘禁刑,拘役是绝对自由刑,属于拘禁刑;二、执行场所不同。管制是在社会上执行,拘役是在特定的拘禁场所执行。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