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成立是有一定条件的,进行买卖交易时,购买方收到货物的,销售方往往会要求购买方出具收货凭证,那么仅凭签收单能证明买卖合同成立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委托送货有效,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卖方可委托第三方送货。从合同约定、代理关系和符合交易习惯看均可行,若产生纠纷则根据合同等确定责任承担者。

买卖合同不一定要有送货清单,法律规定当事人就标的、数量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不过,送货清单在合同履行中意义重大,可作交付证据,辅助确定交付时间地点,建议使用以保障交易、减少纠纷。

送货单不等于买卖合同。送货单主要证明货物交付,记载货物基本信息;买卖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涵盖多方面内容。司法中,送货单可作间接证据,结合其他证据能证明买卖关系,但单独送货单证明力有限。

仅退款对买卖合同有影响,从合同履行看,退款后卖家同意不要求买家收货等,合同解除权利义务终止;从违约角度,买家无理由退款构成违约,卖家违约时买家退款可视作行使法定解除权,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