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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人保又有物保怎么承担责任

2024.04.24 综合 2843人浏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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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人保又有物保的应当根据约定承担责任,如果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是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话,则债权人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则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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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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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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