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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劳动关系形成的债务是否可以转让

2024.04.24 债权债务 3897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不可以转让。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工资报酬请求权属于不可转让的债权。各类企业组织的劳动者享有工资报酬请求权,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台同关系的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请求权,属于不可转让之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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