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房屋的自由流转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现农民向城市集中迁移和新农村建设的集中化,使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地进城和集中,使中国成为居住集中化、商业化、城市化的社会。然商业化的发展则导致农村房屋买卖日益频繁,城市化的发展则需要农民将闲置的农村房屋进行自由买卖,这是资源合理分配的市场规律行为。

农村房屋买卖效力认定需综合多因素:主体须有处分权,购买主体有严格限制,合同要符合形式及内容规定,审批登记虽非生效要件但能增交易稳定性和公信力,无处分权等情况可能致买卖无效。

农村房屋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进行买卖,这还得区别对待。针对不同的情况,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也是不同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农村房屋买卖合同都有哪些效力。

现在的城里人对农村一直有种误解,认为农村就是到处破破烂烂,土里土气,但现在今时不同往日了,现在农村是家家建起大别墅,绝对不比城里差,但同时国家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那么农村房屋买卖何时有效何时无效如何判别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农村房屋买卖效力的认定是: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买卖,应当认定有效。关于农村房屋买卖效力如何认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