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第一、被判处死缓的累犯;第二、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第三、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对其决定限制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监狱里的减刑条件是: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刑法上所说的减刑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措施的犯罪分子。
缓刑条件:对于拘役、三年以下徒刑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在犯罪危险;对居住社区影响不大的,可以宣告缓刑。 减刑条件:在执行期间,被判处管制、拘役、徒刑的犯罪分子,认真最守监规,接受改造,悔罪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
减刑的条件主要有:(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的限度: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3、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