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庭的判决和裁定具有权威性、强制性、终局性等特征,其判决不经正当的合法程序不得任意更改。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其结果必将使得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得不到有效的执行,从而使得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成为一纸空文,损害司法审判活动的权性,影响司法机关的办案效率,最终破坏法律的神圣性和平等性。
我们知道,罪犯被判处刑罚的,应该在监狱执行,进行劳动改造,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那么,监外执行刑期怎样算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监外执行一年算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关于监外执行一年是否算刑期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服刑中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申请监外执行经批准后,在监外执行期限实施社区矫正,计算服刑期限,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刑满的,释放监外执行人员。
拘役犯在提早离开牢狱期间,他们的刑期需要被计入到整个刑期之内。当拘役犯可以提前释放的原因比如病情痊愈或者哺乳期结束时,如果此时他们的刑期还没有全部到期,那么他们仍然应该回到监狱继续服刑;而若已度过了刑期,就需要立即获得释放。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