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肇事罪,以违反交通运输规定并造成重至人身伤害或致死以及严重财产损失为主观过失。此种过失既包括对自身违规行为所造成后果的疏忽,亦包含过度自信。行为者可能已知自身行为违反规章制度,如酒驾、超载、超速等,却未预见到其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或者虽然已经预见。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构成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指应预见危害却因疏忽未预见,如驾驶不注意路况;后者指已预见却轻信能避免,如明知刹车有问题仍驾驶。故意则不构成此罪。

容留卖淫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要求有营利目的,只要故意实施容留行为即可构罪;客观方面是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行为可为作为或不作为。司法实践需综合考量两方面定罪量刑。

侵占罪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非法占有目的。明知行为致侵占结果仍积极追求,清楚所持财物性质却据为己有。非法占有目的是核心,如保管期满拒还并处置财物即体现。两要素缺一不可,司法实践需综合判断。

华律网小编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1)各个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某种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