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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赔偿主体是谁

2024.04.18 刑事辩护 339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由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交付。不过主要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进行赔偿。同时分以下情况处理: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主体为机动车一方。
2、驾驶盗窃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盗窃者;
3、擅自驾驶他人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和擅自驾驶人;
4、雇员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雇主;如果雇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驾驶未过户车辆造成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支配车辆运行和取得运行利益的现车主;
6、分期付款出卖方保留车辆所有权,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车辆买受人;
7、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肇事人或者借用人;
8、出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的赔偿主体是承租人;
9、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是无偿挂靠,则为挂靠人;如是有偿挂靠,则为挂靠人和被挂靠人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报告编号:NO.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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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亚红

北京嵩高律师事务所

田亚红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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