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是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减轻:(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交通肇事逃逸,一般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如果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行为的,不予减轻。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交通肇事逃逸后不需要划分责任,因为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此时就需要划分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等。
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责任。责任认定标准是:(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责任(二)作用相当的,承担同等责任;作用小的,承担次要责任;(三)各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