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情形认定是怎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等。关于什么情形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指发生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有8种情形会被认定,如明知事故逃离、自认无责驶离等。出现这些情形,肇事者要担法律后果,发生事故应积极面对妥善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事故认定情形有8种,包括明知事故发生直接逃离、自认无责驾车驶离、有酒驾等嫌疑弃车又返回、送医后不报案或留假信息离开、调查时逃匿、否认知情、协商不成强行离开等。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70号令)》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