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中的顶包行为,符合逃逸具有的隐瞒肇事者身份、逃避法律追究的本质特性,至于是否滞留现场,不影响其行为的认定。顶包后本人滞留现场实际上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隐藏于现场,与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现场具有高度的类似性和重合性,本质上应认定为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如下: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二、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能构成累犯。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交通肇事逃逸满足累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规定。
后罪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构成累犯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如果两次逃逸都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前罪释放后满5年再犯罪的,构成累犯。普通累犯的构成条件: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交通肇事造成重伤一人以上逃逸,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分子会不会构成累犯,主要看肇事者在交通肇事五年内有没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并且已经释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条件: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等。
(1)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 。(2)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3)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