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标准如下: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7、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8、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后赔偿责任这样处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双方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等。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后根据双方责任比例承担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过错比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若是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则由双方各自承担一半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赔偿应根据各方的责任比例进行。具体的赔偿方式如下:保险公司赔偿:如果事故涉及机动车,并且该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责任方赔偿:对于超出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或者未投保、保险不予赔付的情况,由责任方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比例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或行人违规: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导致事故发生,机动车一方可能会减轻或免除责任。但这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的违规行为。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赔偿问题,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法律途径: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即向法院提起诉讼。特殊情况:在某些情况下,如肇事者逃逸或者无法确定责任等,可能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平等的应当对半承担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