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等。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在实践中,一般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是按7:3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但责任分担比例的前提是:机动车在交强险的额度内赔付对方损失,不足的部分,才按责任比例承担责任。
不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伤者的理赔如下:1.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3.递交索赔单证。赔偿项目不同索赔所需要的单证也不相同。4.领赔偿款。
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先自行协商处理。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由事故当事人按照交警出具的责任划分情况自行协商如何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请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或者条件成功后有一方不履行的,则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何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双方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