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交通事故双方都没有好处,对保险公司最有好处。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对于赔偿问题,首先可以调解或协议,如果双方调解或协议不成的,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方式处理。2、如果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就应该赔偿对方的全部的合理损失。
双方都不利,交警不下达责任认定书的目的是想在交警队事故处理科协调解决。只有协商不成才下达责任认定书,拖久了对双方都不利,不利于解决纠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法律规定中交通事故拖着不处理的,对双方当事人都不利。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一直不处理的,受害人就很难及时得到赔偿,而肇事方的车辆可能会被扣留,即使取出车辆后,如不及时处理事故的,车辆将无法正常上路,且无法通过年检。
交通事故一直拖着可以要求赔偿。首先可以使用“代位赔偿”。“代位赔偿”已经被《保险法》规定为每家保险公司必须要承担的一项责任,保险公司不能再以“投保人无责任”这种借口,拒绝赔偿无责任方的相关损失。
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 如果是对方全责,可以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 。
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目前,我们国家对因佳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或者说哪些人有权参与分配?法律未作出具体的规定。在司法实践当中,是参照我国《民法典》继承编当中的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按照第一、第二顺序继承方式,确定参与死亡赔偿金分割的具体人员的。
责任方拖着不解决,无责任方可以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即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